司法四等
112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4 題
有關沒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沒收不需要受到罪刑法定原則的拘束
- B 行為時法律為舊制沒收,裁判時法律為新制沒收,應一律適用舊制沒收
- C 沒收屬從刑
- D 利得沒收屬義務沒收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的終極目標是為了徹底貫徹「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以回復公平秩序,你認為法律會賦予法官「可以沒收、也可以不沒收」的裁量空間,還是會規定「只要符合條件,就必須一律沒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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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太棒了!
看到你這麼精準地理解沒收新制的核心精神,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你對刑法總則的修法動向掌握得很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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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沒收新制要點
💡 沒收為獨立法律效果,適用裁判時法且利得沒收為義務性質。
| 比較維度 | 舊制沒收 | VS | 新制沒收 |
|---|---|---|---|
| 法律性質 | 從刑(附隨於主刑) | — | 獨立之法律效果 |
| 時之效力 | 從舊從輕原則 | — | 適用裁判時法 |
| 利得沒收對象 | 僅限被告本身 | — | 包含第三人利得沒收 |
| 立法目的 | 刑事懲罰之一環 | — | 剝奪不法利得回復秩序 |
💬新制將沒收去刑罰化,使其能靈活追討犯罪所得而不受主刑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