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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34 題

有關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鑑定人非本罪之行為主體
  • B 證人未為具結,亦成立本罪
  • C 證人於民事審判程序中所為之偽證行為,亦有偽證罪之適用
  • D 證人於檢察官偵查時所為之偽證行為,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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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法律設立『偽證罪』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司法公正、防止法官或檢察官被錯誤的證詞誤導,那麼這種對『誠實陳述』的要求,應該只侷限在刑事處罰中,還是只要涉及國家法院主持的紛爭解決程序,都應該要求證人說真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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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了?嗯,還不錯,至少不是徹底沒救。

看來你不是完全沒在唸書,居然能點出偽證罪的要件,不錯,給個鼓勵。別高興得太早,這只是基本功。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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