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3 題

解送依法拘禁之人犯甲時,負責看管人犯之員警乙,不小心讓甲脫逃。甲、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乙均不成立犯罪
  • B 甲成立脫逃罪;乙不成立犯罪
  • C 甲不成立犯罪;乙成立過失致脫逃罪
  • D 甲成立脫逃罪;乙成立過失致脫逃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一個被限制自由的人「自行掙脫」與一個受命守衛的人「因疏忽未守好」,這兩種角色的行為分別違反了什麼樣的法律義務?若職務上有守護義務的人出現疏漏,法律對其行為的責任要求,與一般民眾會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
    • 人犯甲:依《刑法》第 161 條,依法被拘禁之人脫逃者,即成立脫逃罪,此為行為人對司法權行使的侵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妨害公眾安全犯罪:脫逃、放火、妨害交通之構成要件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