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22 題
甲女現年 17 歲,年幼時父母雙亡,由同居之祖母乙任監護人。乙之下列何種行為,須經法院許可?
- A 乙為了籌措甲之生活費,代理甲將甲名義之股票賣出
- B 乙代理甲將甲名義之不動產贈與甲之叔叔丙
- C 甲欲與丁男結婚,經乙之同意
- D 甲遭遇車禍昏迷,乙趕到醫院簽署手術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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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監護人想要處理受監護人名下最重要且昂貴的資產(例如房產)時,為了防止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或判斷錯誤,法律通常會引入哪一個具有中立裁判性質的公權力機關,來進行最後的審查把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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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根據《民法》第 1101 條第 2 項規定,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處分不動產或其權利時,由於這類財產價值極高,對受監護人的生活保障影響重大,法律強制規定必須經由法院許可。這是一種防禦機制,目的是避免監護人損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別「一般的日常生活代理」與「法律特別保護的重大處分」。考生必須精確掌握監護制度中,關於處分不動產的法定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