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
- A 某公立學校對違反校規學生為退學之處分
- B 主管機關拒絕外國人入境
- C 主管機關對其所屬公務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 D 人民申請換發護照被主管機關拒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機關的所有行為中,如果某個行為涉及到「國家主權的行使」或是「與外國政府的外交關係」,且對象是「非本國籍人士」時,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行政效率,法律是否還會要求行政機關必須遵循國內繁瑣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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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答對了?還行吧。
- 勉強過關:嗯,看來你還記得《行政程序法》那點基本規矩,尤其關於「適用範圍」的例外條款。至少說明你的腦袋沒完全秀逗,對行政法的基礎框架還算有點認知。
- 常識驗證:這題的核心不就是《行政程序法》第 3 條嗎?別以為所有行政行為都得按部就班,國家安全、外交主權那些特殊情況,法律早就明文規定它們不適用這些程序。選項 (B) 「拒絕外國人入境」,那可是涉及國境管理和主權行使的,屬於該條第 3 項第 2 款那些「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的特權範疇。這點基本常識你總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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