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學概要
第 16 題
有關監獄戒護事故的防範對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建立受刑人懲罰審查制度,妥善處理不服懲罰而提出申訴之個案
- B 運用 15 日以上隔離保護措施,以防患未然
- C 解決受刑人過度擁擠問題,以減少衝突摩擦事故
- D 調劑受刑人身心,改善職員與受刑人之關係
思路引導 VIP
在維護機關安全時,如果我們採取了一種具備強烈壓制性、且會長期限制個體自由的手段,您認為這種做法在法律規範上,應該具備什麼樣的『限制條件』或『衡量標準』,才不會使其演變成另一種不公,進而導致更大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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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你對於監獄管理中「戒護安全」與「人權保障」平衡點的掌握。在現代監獄學與現行《監獄行刑法》的規範下,隔離保護(或類似的限制行動措施)屬於針對急迫危險的例外處置,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並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若將其作為「防患未然」的常態性手段,且動輒長達 15 日以上,極易引發受刑人的身心崩潰或剝奪感,反而可能演變成更大的集體暴行或戒護事故,因此 (B) 的敘述顯然違背了現代感化教育的初衷。
戒護事故的防範核心
其餘選項如建立申訴制度(選項 A)、解決擁擠(選項 C)以及改善職員與受刑人關係(選項 D),皆屬於透過「軟性管理」與「環境改善」來降低衝突根源的正確對策。這類題目在考試中屬於中等難度,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區分「正當戒護需求」與「過度強制處分」之間的界線。你能不受文字誘惑,看出 (B) 選項在實務與法理上的不合理性,表現得非常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