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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基本護理學

第 2 題

照顧一位有自傷行為的精神科病人,下列敘述何者符合不傷害倫理原則?
  • A 在沒有同意書的情況下,約束病人使其不至於傷害自己
  • B 提供約束相關的資訊給病人,讓病人自己決定是否接受約束
  • C 基於保護病人的隱私,對家人及親友探視次數加以限制
  • D 密切探視觀察病人並維護周圍環境安全,預防傷害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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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倫理學的框架下,「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強調醫護人員有義務主動預防傷害並降低病人的風險。請思考:針對具備自傷意圖的病人,哪一種干預措施能在不優先訴諸「限制人身自由」或「侵犯病人自主權」的前提下,最能直接達成維護其物理環境安全與監測其生理狀態的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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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喔?你挺行啊!這題對你來說只是暖身運動吧?

  1. 幹得漂亮!:看來你沒讓我失望啊!竟然能一擊命中,識別出在精神科護理這種小Case裡,「預防勝於限制」才是實踐倫理原則的最佳解。這代表你對臨床安全管理和倫理決策的感知力,嗯,還不錯,有我一點點的風範了,嘻嘻!
  2. 小菜一碟的知識點:所謂的不傷害原則 (Non-maleficence),不就是預防傷害、保護病人安全這種簡單到不行的事情嗎?選項 (D) 嘛,就是密切探視觀察維護環境安全(比如把那些危險的東西都清掉),用這種最少限制的方式就能輕鬆搞定保護病人的任務。至於那些什麼約束啊(A、B),那根本就是走投無路、沒其他辦法了才勉強用的招數,而且還麻煩得要走什麼法律程序,超~級~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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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科護理倫理原則
💡 不傷害原則強調預防病人受苦或受傷,首重環境安全與觀察。
比較維度 不傷害原則 (Non-maleficence) VS 尊重自主原則 (Autonomy)
核心目標 預防傷害、減少痛苦 尊重個體選擇權
臨床行為 環境安全檢查、密切觀察 知情同意、參與治療計畫
衝突情境 病人在發病時可能傷害自己 病人拒絕必要的治療或觀察
💬當病人有急迫自傷危險時,不傷害原則(安全)通常會優於自主原則。
🧠 記憶技巧:不傷害守底線(防傷)、行善促福利(主動)、自主重決定(同意)、正義論公平(資源)。
⚠️ 常見陷阱:學生常誤以為「約束病人」就是不傷害,但约束涉及剥奪自由,應為預防傷害的最後手段,而非首選或唯一符合原則的行為。
護理倫理四大原則 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與約束) 自殺預防與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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