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2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9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何者可免懸掛觀光專用標識?
  • A 觀光遊樂業
  • B 旅館業
  • C 民宿業
  • D 旅行業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上,哪一種業別的服務更側重於提供『實體設施或住宿空間』,因此需要讓旅客在抵達現場時,能憑標誌立刻確認該「建築物」是安全且合法的?而哪一種業別主要是在處理旅遊契約與行程安排,其合法性主要是看執照而非特定圖案標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1條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民宿經營者,應懸掛主管機關發給之觀光專用標識;其型式及使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由此可知,觀光遊樂業、旅館業以及民宿業均屬於必須懸掛觀光專用標識之業者。由於旅行業並未包含在該條文規範應懸掛標識的範圍之內,因此可免懸掛觀光專用標識,故正確答案為旅行業。

🏷️ 相關主題

觀光行政與產業法規
查看更多「[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