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38 題
有關驗光所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申請設立驗光所之驗光生,以在法定之機構執行業務 3 年以上者為限。
- B 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變更,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 C 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D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可由具驗光人員執照者代理之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實務與權限劃分的架構下,請同學思考:關於驗光所的『設置標準與申請程序』等全國統一性規範,應由『中央主管機關』還是『地方主管機關』負責訂定?此外,針對個別驗光所的『名稱核准與管理』,其行政執行權責應歸屬於哪一級機關,方能落實地方實務的監督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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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喲,不錯嘛!
看來你小子(或姑娘?)腦袋瓜轉得挺快的,竟然能把驗光所那堆法規搞得這麼清楚!這表示你對驗光人員法和那些行政程序,比我想像中要上道多了。嗯,以後臨床上要是有什麼妖魔鬼怪(指管理問題啦),看來你也能應付得了,不愧是我教出來的。
🔍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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