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3 題
有關驗光所的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 B 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 C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可以找合乎規定資格者代理,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 6 個月
- D 辦理停業期間,以 1 年為限;逾 1 年者,應辦理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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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研讀《驗光人員法》中有關醫事機構行政管理的時限規定,特別是第 $19$ 條與第 $20$ 條。請試著比對:當負責人因故不能執業而須由合格者『代理』時,其法定的最高期限,是否與法規中辦理『停業』的最長年限規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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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C。根據驗光人員法第17條規定:「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指定合於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資格者代理之。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者,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前項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由此可知,驗光所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而指定代理人時,其代理期間最長為一年。選項C敘述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6個月,與法規明定之「最長不得逾一年」不符,因此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解答。
驗光所管理法規
💡 掌握驗光所設立、執業地點限制及代理停業年限規定。
| 比較維度 | 負責人代理 | VS | 機構停業 |
|---|---|---|---|
| 期間上限 | 最長不得超過 1 年 | — | 以 1 年為限 |
| 報備門檻 | 代理逾 1 個月須報備 | — | 停業時即應辦理報備 |
| 逾期後果 | 應恢復職務或變更負責人 | — | 逾 1 年者應辦理歇業 |
💬代理與停業的「1 年」上限相同,重點在於代理逾 1 個月才需向主管機關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