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3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者,一年內經查獲幾次,應停止其營業?為停止營業處分時,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
- A 2 次;2 個月
- B 3 次;3 個月
- C 3 次;6 個月
- D 4 次;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處分時,通常會給予幾次『改正機會』才會祭出最嚴厲的停業處分?此外,若要設定一個行政處分的『時間上限』,你認為以半年(兩季)還是三個月作為法律上的最高天花板,更能達到警惕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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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庫哇庫!你答對了!
安妮亞覺得你很厲害,答對了呢!不過別得意,這只是稅法裡的基本題喔!讓安妮亞來教你吧:
- 法源依據: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2 條規定,營業人如果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一年內被查獲達 3 次,就會被處以停止營業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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