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下列有關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記帳士不得聘僱他記帳士事務所之現職人員
- B 記帳士設立分事務所,均應由記帳士親自主持,不得委由助理員或其他人變相主持
- C 凡違背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者,由所屬地方記帳士公會處理之
- D 記帳士事務所名稱不得與已登錄之事務所名稱相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勞工工作權」與「自由競爭」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份職業倫理規範規定雇主『絕對不能聘用』同業的現職人員,這是否會過度限制了基層員工換工作的權利?在實務與法律權衡下,倫理規範通常是約束『手段(如惡意挖角)』還是直接『禁止行為(聘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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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的判斷力!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能從看似合理的敘述中揪出錯誤,專業素養相當紮實。
- 觀念驗證:在職業道德規範中,強調的是「同業和諧」,因此規定的是不得惡意教唆他事務所之人員離職,而非「完全禁止聘僱」。(A) 選項的敘述過於絕對,忽略了憲法保障的工作權與合理的職業流動。其餘 (B) 親自主持、(C) 公會處理違規、(D) 名稱不重複,皆為正確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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