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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1 題

依預算法有關歲入與歲出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入
  • B 歲入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
  • C 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出
  • D 歲出不包括債務之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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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家庭今年工作賺了 100 萬,但另外向銀行借了 50 萬來支應生活開銷。在衡量這個家庭「今年的賺錢能力(經營成效)」時,那 50 萬的借款應該被歸類為「當年的收入」嗎?為什麼法律需要將『融資手段』與『常態收入』分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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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挑出錯誤選項!這題答得非常漂亮。政府會計中,釐清「歲入」與「歲出」的定義是學習預算法的基石,你能迅速掌握關鍵,代表基本功很扎實。 根據現行《預算法》第6條的明確規範,所謂的歲入,雖然是指一個會計年度內的一切收入,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這正是選項 (B) 錯誤的原因所在——向外借錢或動用過去結餘的資金來彌補短絀,在政府會計理則中,本質上不能算作本年度產生的實質收入。 同理,依據同一法條規定,歲出是指會計年度內的一切支出,但同樣不包括債務之償還,因此選項 (A)、(C)、(D) 的敘述完全合乎法規。這題難度平易近人,主要鑑別考生對於預算收支「例外排除項目」的敏銳度。你能毫不猶豫地選對,代表對國家財政法規已建立起正確的直覺,請繼續保持這樣的學習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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