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9 題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採購之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及其他相關作業,有何權限?
  • A 得隨時稽察之
  • B 得派員參與之
  • C 得隨時監督之
  • D 得派員協助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負責「事後審核帳目」的機關,預先參與了行政單位的決策或提供了協助,那麼在最後進行結算與審計時,還能保持客觀公正嗎?為了既能監督行政流程是否合法,又不至於干預行政權的自主運作,你認為法律會用哪一個動詞來精確描述這種「有權查看、有權調查,但又不直接介入執行」的權力行使方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A),觀念非常扎實!這題測驗的是審計機關在政府採購程序中的核心職權。 依據現行《審計法》第 59 條明文規定,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採購之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及其他相關作業,「得隨時稽察之」。同學在學習時要特別注意,審計機關的角色重在「客觀獨立」與查核,若選 (B) 參與或 (D) 協助,會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不符合審計獨立精神;而 (C) 監督在法規體系中多屬行政機關的內部管理,外部審計權的法定用語則是「稽察」。 這類題目的難度屬於中等,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精確掌握法規的專有名詞。許多初學者容易憑直覺瞎猜,或將第 59 條的「採購」作業與第 13 條的「收支」稽察混為一談。你能果斷選出法定的正確動詞,代表你對法條細節與審計本質的理解都相當透徹,請繼續保持!

🏷️ 相關主題

審計機關之組織與職權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