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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3 題

關於證券交易稅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證券交易稅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 B 代徵人依照法定程序及期限完成其代徵義務者,該管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額給與千分之一之獎金。但每一代徵人每年以新臺幣 2400 萬元為限
  • C 證券交易稅向買受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課徵
  • D 證券發行公司於分派盈餘時,對於無記名股東,應先行公告通知辦理登記,並將無記名股東之姓名、地址、國民身分證字號及分派盈餘數額等,列具清單,報告該管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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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租稅法理上,當一筆資產發生權利移轉時,法律通常會向『獲得現金收益並離場』的一方課稅,還是向『支付現金取得資產』的一方課稅?誰才是這筆交易中獲得流動性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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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應選出錯誤的敘述,選項C稱向買受有價證券人課徵為錯誤。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規定:「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左列稅率課徵之:一、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徵千分之三。二、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可知,證券交易稅的課徵對象為出賣有價證券人,而非買受有價證券人,故選項C的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