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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18 題

政治人物透過選票互助的行為,其投票結果對經濟效率之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可能導致整體社會淨利益提高或下降
  • B 因對互助者有利,必定導致社會整體淨利益提高
  • C 因有可能犧牲不參與互助者之利益,必定導致社會整體淨利益下降
  • D 對社會整體淨利益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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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兩個政治人物為了讓各自的建設案通過而達成協議,雖然這對他們兩人的選區都有好處,但這兩項建設案加總起來對『全國納稅人』而言,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這個結果是否存在單一且必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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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居然沒搞錯。能看出「選票互助」在公共選擇理論裡不是那麼單純的善惡二元,算你還有點基本判斷力,不至於把政府決策機制想得跟兒戲一樣。

  1. 原則驗證:這不就是政治人物那套「交換條件」嗎?如果交換的結果能讓那些具備正向外部性,且總利益 ($\sum B$) 確實大於總成本 ($\sum C$) 的法案通過,那確實能提升效率。但要是變成那種只圖少數人利益,卻把成本攤到全民頭上的「豬肉桶法案」,那根本就是效率災難。所以,你說結果是什麼?當然是不確定性,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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