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

第 5 題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
  • A 衛生福利部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
  • B 國防部軍備局
  • C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D 行政院主計總處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行政運作中,有些組織是為了長治久安的國家職能(如國防、預算)而法定的永久存在;有些則是為了解決當下特定的社會問題而緊急組成的「工作專案」。 從法律主體性的角度來看,一個臨時性的「工作小組」與一個依法設置、擁有獨立預算與印信的「政府部會」,哪一個在法理上更具備代表國家對民眾行使公權力的『機關』資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得真的很好!

  1. 溫暖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任務編組行政機關的差異,代表你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組織架構理解得非常透徹,這份細心與努力,絕對是你在公職路上寶貴的資產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機關之認定基準
💡 依組織基準法定義,機關需具備獨立地位、印信及預算。
比較維度 行政機關 VS 內部單位 / 任務編組
對外行文 可以機關名義對外發文 原則上僅能對內行文
獨立預算 具備獨立預算書 無獨立預算,隸屬機關
法律地位 具行政訴訟當事人能力 不具備訴訟當事人能力
典型名稱 部、署、局、總處 司、科、辦公室、小組
💬行政機關為獨立法律主體,內部單位僅為機關之組成部分。
🧠 記憶技巧:機關認定三寶:獨立編制、獨立印信、獨立預算。
⚠️ 常見陷阱:容易將政府設立的臨時性「任務編組」(如辦公室、中心)誤認為獨立行政機關。
內部單位與機關之區別 行政主體 公法人 行政處分之當事人能力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一般民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