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4 題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一級機關為因應突發、特殊或新興之重大事務,得設臨時性、過渡性之機關,其組織以下列何者定之?
- A 暫行組織規程
- B 暫行組織細則
- C 暫行組織規則
- D 暫行組織辦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權的『執行效率』與『法規位階』思考:當政府需要快速成立一個『非永久性』的臨時單位,而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繁瑣的法律制定程序時,通常會由行政機關自行發布命令。在法律術語中,專門用來規範『機關組織結構與運作』的行政命令,通常習慣使用哪一個特定詞彙作為結尾?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36 條規定,一級機關(如行政院)為了因應突發、特殊或新興之重大事務,得設臨時性、過渡性之機關。由於這類機關具備「臨時性」,為了在法治行政與執行效率間取得平衡,法律規定其組織應以「暫行組織規程」**定之,這賦予了行政機關彈性調整的空間。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 (中等)。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精確分辨行政法規中「規程」、「規則」、「細則」與「辦法」的用法。在行政法學中,針對「機關組織」的行政命令,法律上通常有其特定的慣用術語,你能從中辨識出正確選項,代表你的法條精確度掌握得很好!
臨時機關之組織依據
💡 一級機關得設臨時機關,其組織法源為「暫行組織規程」。
| 比較維度 | 常設機關 | VS | 臨時性機關 |
|---|---|---|---|
| 組織法源 | 組織法(法律)或規程 | — | 暫行組織規程(命令) |
| 存續期限 | 無特定期限 | — | 應明定存續期限 |
| 設置目的 | 執行常態性職權 | — | 突發、特殊或新興事務 |
| 設置層級 | 各級機關皆有 | — | 由一級機關為之 |
💬臨時機關為因應任務彈性,統一以命令位階之「暫行組織規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