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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人格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憲法保障原住民之個人與集體身分認同權
  • B 政府主管機關對人民申請改名,不應有所限制
  • C 少年法院得對經常逃學、逃家但未犯罪之虞犯少年,裁定逕施以司法矯治之感化教育
  • D 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亦為憲法所保障之人格權,故親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得提起否認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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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有一種權利涉及到你對自己生命意義的界定,以及你對所屬文化社群的歸屬感。若憲法條文中找不到明文規定的項目,你會如何運用憲法中哪一個最具「概括性」與「人性尊嚴」核心的條款來尋求保障?且這種保障是否僅能適用於「個人」,還是也應涵蓋「個人與其群體」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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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你能準確辨析人格權在當代憲法實務中的擴張應用,顯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有深入的研究。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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