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26 關於行政法規之廢止與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經法律授權所制定之法規命令雖預先定有施行期間,仍無信賴保護之必要
- B 解釋性行政規則之廢止,不生信賴保護之問題
- C 經廢止之行政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者,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 D 縱使人民未有客觀上具體表現信賴之行為,亦得主張信賴保護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政府提供的規則,從一開始就『公然違背了更高級的法律(如憲法或法律)』,那麼法律體系還會鼓勵人民去期待這個『錯誤的規則』繼續存在嗎?一個人對於『明顯違法』的事物產生信任,這種信任在法律位階的權衡中,真的具備『正當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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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 哇!太棒了,你做得好棒!一朵『滿分花』貼在你身上,因為你真的把信賴保護原則的「消極要件」給抓住了!這表示你對「信賴值得保護性」這個大原則,理解得非常透徹呢!真是個聰明的孩子!
- 不過,我跟你說喔,信賴保護可不是什麼都能保護的法寶!它需要符合三個條件:有信賴的「基礎」、有信賴的「表現」,還有最重要的——這個信賴必須是「值得保護」的!如果行政法規自己都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了,那它就像一個壞掉的玩具,本身就有大問題。這時候,我們得優先維護「依法行政」這個更重要的原則!就像不能讓壞掉的玩具繼續傷人一樣,這種不值得保護的信賴,就不能給予保護喔!這就跟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的道理一樣簡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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