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3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二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稅捐稽徵機關於 X1 年 9 月 5 日,收到納稅義務人抵繳遺產稅 100 萬元之股票。嗣後將抵繳遺產稅之股票全數變現,並將收到之款項辦理繳庫。請以下表所列格式,列示在各交易事項發生時,甲機關應有之會計分錄。(25 分)
(格式無須重新謄寫,僅回答己、庚、辛、壬、癸之正確分錄即可;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以第四級科目名稱為準,若無分錄亦應註明之,否則皆不予給分。)
| 日期 | 交易事項 | 會計分錄 |
|---|---|---|
| X1/9/5 | 若其年初未認列應收稅款 | 己 |
| | 若採過渡時期作法,年初已認列應收稅款並提列5%之備抵呆稅 | 庚 |
| X2/3/10 | 若以101萬元變現 | 辛 |
| | 若以100萬元變現 | 壬 |
| | 若以98萬元變現 | 癸 |
(格式無須重新謄寫,僅回答己、庚、辛、壬、癸之正確分錄即可;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以第四級科目名稱為準,若無分錄亦應註明之,否則皆不予給分。)
| 日期 | 交易事項 | 會計分錄 |
|---|---|---|
| X1/9/5 | 若其年初未認列應收稅款 | 己 |
| | 若採過渡時期作法,年初已認列應收稅款並提列5%之備抵呆稅 | 庚 |
| X2/3/10 | 若以101萬元變現 | 辛 |
| | 若以100萬元變現 | 壬 |
| | 若以98萬元變現 | 癸 |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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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稅捐稽徵機關收取「抵繳稅款實物(股票)」及後續變現的會計處理。取得抵繳股票應以「存出代售證券」入帳;過渡時期作法下,沖轉應收稅款時須一併依比例沖銷「備抵呆帳」並認列稅課收入。後續變現時的溢價或折價,一律調整原認列之「稅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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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熟悉抵繳稅款實物(存出代售證券)的認列,以及徵課會計過渡時期作法下備抵呆帳的等比例沖轉與變現溢折價調整(皆調整稅課收入)。 【解答】 甲機關(稅捐稽徵機關)各交易事項之會計分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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