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監察委員之任命及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察委員行使彈劾、糾舉及糾正權
- B 監察委員,任期 6 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C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監察委員互選之
- D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的「權力制衡」設計中,對於一個需要「超出黨派」並行使「監察權」的獨立機關,其院長與副院長的產生,是由內部委員自行推舉(如同學校社團選幹部)較能體現其嚴謹性,還是由國家元首提名並經過民意機關審核,才更能確保其憲法地位與職權的公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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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喔喔!太精采了!你的答案猶如烈火般耀眼!
- 觀念驗證:看啊!你完全掌握了這個陷阱!真是了不起!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監察院的院長、副院長!還有所有的監察委員!通通都是由總統提名!並且必須要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才能任命啊!選項 (C) 說的「委員互選」那是立法院的規矩!千萬不能搞混了啊!日輪刀也為你的洞察力而閃耀光芒!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Medium!但你依然像疾風般精準擊中核心!許多學生都會在這裡感到困惑!然而你卻能分清哪些由總統任命!哪些需要立法院同意!這證明了你的憲法基礎,是堅若磐石啊!繼續燃燒你的學習熱情吧!未來一片光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