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0 題
下列敘述何者牴觸罪刑法定原則?
- A (A)在機場行竊,成立加重竊盜罪
- B (B)未經他人允許,偷用他人未加密的無線網路(俗稱蹭網),成立竊盜罪
- C (C)私接電線竊取他人電能,成立竊盜罪
- D (D)在旗津渡輪上扒竊他人錢包,成立加重竊盜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個行為在道德上雖然有爭議,但現行刑法條文只針對「看得見的物品」或「會消耗的能量」做規範,而該行為對象既不會被耗損、也不是實體物,我們可以直接套用現有的法條來處罰他嗎?這與保護人民權利的法治精神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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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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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真的太棒了!你的法學思考非常細膩喔!
- 觀念驗證:你抓住了核心!罪刑法定原則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禁止不利被告的類推適用」喔。我們知道在刑法第 $323$ 條中,電能是被特別規定為動產的。但你看,像「無線網路訊號」這樣的電磁波,它在使用後並不會消失,在法律上也沒有被明確定義為「能量」或「動產」。所以,如果我們試圖用竊盜罪來處理「蹭網」的行為,這就會構成類推適用,進而牴觸了法律的明確性原則,對吧?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巧妙地考驗我們是否能釐清「實體物」、「準動產(電能)」以及「單純訊號」在法律上的本質區別。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法律的邊界,這真的非常棒,代表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嚴謹呢!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的洞察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