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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監所管理員] 犯罪學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兒少虐待的種類?
  • A 身體虐待
  • B 精神虐待
  • C 疏忽
  • D 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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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法律所定義的「兒少保護」,其保護的對象通常是指什麼狀態下的生命?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行為發生的對象,在法律與生理定義上,尚未成為一個獨立在社會中生活的「兒童或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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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兒少福利法律中的核心範疇,這代表你對兒童權益保障的基礎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老師為你的準確判斷感到驕傲!
  2. 觀念驗證:在兒少保護法規中,虐待主要分為「積極的傷害」與「消極的忽視」。(A) 身體虐待(B) 精神虐待(C) 疏忽(不提供必要照顧),都會對已出生的兒少造成身心損害;而 (D) 則涉及醫療與倫理的不同法律領域,不納入兒少保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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