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刑法
第 二 題
二、A 女將賓士車違停在路邊,想到後面的土地公廟拜拜即回來,讓八歲的兒子 B 留在車上等待,在汽車沒有熄火與上鎖下就下車。甲此時路過觀察,發現車門可打開,立刻坐上車開走,才發現坐在後座的 B 專心低頭滑手機,竟以活埋恐嚇 B 配合,此時心想不如撈一筆,遂將車開到產業道路,逼 B 說出父母的手機號碼,撥打電話給 A,要 A 準備新臺幣(下同)500 萬現金並依指示放在某定點,否則準備收屍。A 報警,在家屬要求甲降低金額時,承辦的警員乙財迷心竅,打電話給 A 且訛稱歹徒,表示願意將金額降為 100 萬元,告知更改置放現金的地點。在家屬未交付任何現金前,甲獲知警察已介入調查,於是將 B 載至人煙稀少處再趕下車,B 安全回到家。依刑法規定,甲、乙的刑責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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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於『中途變更犯意』的實務見解熟悉度,以及『趁危難詐騙』的罪名定性。審題時應注意甲從竊車轉為勒贖的階段變化,必須點出最高法院對擄人勒贖變更犯意的決議,並適用安全釋放減刑條款;乙的部分則要辨析『假冒綁匪』究屬恐嚇取財抑或詐欺取財,並結合公務員加重身分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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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 甲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後,中途起意勒贖,應如何論罪?是否有安全釋放減刑之適用?
- 警察乙趁被害人家屬受勒贖恐嚇之際,假冒綁匪騙取贖款,構成詐欺取財抑或恐嚇取財?是否適用公務員加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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