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醫師] 醫學(六)
第 80 題
臨床發現女病患疑似多次遭受家庭暴力情事,病患坦承其丈夫偶會暴力相向,但擔心事件曝光將影響家庭關係,請求醫師不要通報相關單位,在此種情況下,下列處置何者最適宜?
- A 考慮到病人隱私,醫師不得通報
- B 考慮到病人安全,醫師應立即通報
- C 為兼顧病人隱私與安全,醫師可請病患朋友通報
- D 暫時不進行通報,將病人收住院以避免進一步傷害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法律規範的角度思考:當醫療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現疑似家庭暴力之情事,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醫事人員所負擔的「責任通報」義務屬於「裁量權限」還是「法律強制義務」?此外,當「病患個人意願」與「社會安全維護(防止暴力危害)」產生衝突時,現行法規對於通報時效與程序的規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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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法律義務高於隱私期待 這題的核心在於「法定通報義務」。根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醫事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應立即通報(通常為 24 小時內)。即便病人基於隱私或家庭關係請求保密,法律上的強制性義務優於病人的隱私權,這是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透過社工與公權力介入來中斷暴力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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