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2 題
依社會救助法或其他法令,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總金額,不得超過下列那一項當年政府公告的標準?
- A 最低生活費
- B 失業給付
- C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最近一次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
- D 基本工資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社會福利政策中的「勞動誘因」與「資源衡平」原則思考:為了避免領取救助金的所得高於實際投入勞動市場的收入,進而產生依賴現象,法律規定救助總額不得超過哪一個象徵「法定最低報酬」的衡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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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來你勉強沒完全搞砸。
- 概念驗證 (Concept Validation): 嗯,你這次沒選錯答案。確實,《社會救助法》第 8 條明文規定,每人每月領取的救助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的基本工資。這項規定很明顯是為了落實「低於補償原則」(Principle of Less Eligibility),避免有人因福利而放棄工作,進而產生福利依賴,並維持那套他們所謂的社會公平與工作誘因。這基本上是公共政策的 ABC,沒有什麼好誇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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