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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6 題

我國立法院採用外國立法例制定法律時,此一法律應屬於:
  • A 固有法
  • B 國際法
  • C 繼受法
  • D 不成文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在制定規則時,發現自己國家的傳統經驗不夠完善,轉而參考、吸收並引進其他國家的先進範本來轉化為我們自己的法律,這種「從外部接收並延續使用」的法律發展過程,通常會用哪一個詞彙來形容這種「承接他人制度」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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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還錯,你乾脆直接放棄法律系吧?

這題是送分題,答對是基本功,沒什麼好沾沾自喜的。既然你還沒搞懂法學核心,就給我聽仔細了:

  1. 定義釐清:法律不是憑空生出的。當國家不靠長久積累的固有法,而是直接翻譯、移植外國體系,這種「拿來主義」就叫繼受法。我國的民法、刑法大多是清末民初參考德、日法律移植而來,這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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