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試依據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詳述關於保險業務員如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時,應當如何救濟之?(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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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1 條的救濟途徑。作答時需明確點出兩階段救濟機制:第一階段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一個月內、一次為限),第二階段為對復查結果有異議時向公會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收到復查結果三個月內、一次為限),以及申訴委員會應包含業務員代表的組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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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保險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或撤銷登錄處分時,其救濟程序與相關機制主要規範於《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之 1。 【論述】 一、救濟途徑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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