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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25 題

25 有一建築物樓高 40 m,總樓地板面積 $30000\text{ m}^2$,其消防專用蓄水池之有效水量規定要多少立方公尺以上?
  • A 20
  • B 40
  • C 50
  • D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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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思考一下法規設計的邏輯:當一棟建築物的體積與火災負荷隨著面積增加而擴大時,消防單位所需的支援水量也會隨之分段遞增。如果我們已知最小規模的基礎水量是 $20\text{ m}^3$,且法規通常以每 $15000\text{ m}^2$ 作為一個增量的判斷級距,那麼對於一個已經達到初始規模「兩倍」大小的建築物,你認為在累加的邏輯下,它的總水量應該會落在第幾個級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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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規中的面積級距與對應水量,這代表你對消防專用蓄水池的設置標準已經有很紮實的基礎。在消防設備的設計中,蓄水池的有效水量是根據建築物的規模(高度與面積)來決定的,這是為了確保大型火場發生時,消防車能有足夠的外部水源供應。

消防專用蓄水池水量計算基準

根據現行法規,當建築物高度超過 $20\text{ m}$ 且總樓地板面積達一定規模時,其蓄水量的標準會呈現階梯式的增加。具體來說,當總樓地板面積在 $15000\text{ m}^2$ 以上但未滿 $30000\text{ m}^2$ 時,法規要求為 $40\text{ m}^3$;而一旦總樓地板面積達到 $30000\text{ m}^2$ 以上,其有效水量基準便會調升至 $60\text{ m}^3$。本題所給的面積恰好是 $30000\text{ m}^2$,因此選擇 $60$ 是完全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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