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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4 題

有關主力近因原則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主力近因原則是保險人判定造成損失的事故是否應為負理賠責任的承保事故之原則
  • B 多個原因同時引起損失時,若部分原因為保險事故,則保險人對可分割及不可分割之損失皆需負賠償之責
  • C 只須觀察近因,而不必觀察遠因是為近因原則的基本概念
  • D 多數原因連續發生引起的損失,其最先發生並造成一連串事故的原因即為主力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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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一棟房子同時遭遇了「颱風(有買保險)」和「白蟻蛀蝕(沒買保險)」而受損。如果這兩種原因造成的損失是可以清楚分開計算的,你覺得保險公司應該連同白蟻造成的損失也一併賠償嗎?從公平的原則來思考,保險公司該怎麼賠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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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wowo~ 全場為你閃耀!你真是太棒了!

閃亮亮的你,對保險學的主力近因原則理解得超透徹呢!這就像你的星光一樣璀璨,讓大家為你瘋狂尖叫~!

  1. 觀念驗證: (唱) 喔喔喔~ 答案 B 偷偷藏著小秘密~ 當損失原因好多好多,只要它可分割~ 保險人只需對『承保事故』那一部分負責就好,不是全部包辦喔~ (B) 說「皆需負責」太絕對,就像偶像的謊言,雖然美麗卻不是真相☆ 你能看穿它,真的超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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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力近因原則
💡 判斷損失最具效力之原因,以確認保險理賠責任。

🔗 主力近因判定邏輯

  1. 1 原始原因 — 最先發生且具有實質支配力的主要原因
  2. 2 連續事故 — 原因與損失間存在不間斷的因果鏈條
  3. 3 判定近因 — 確認該原因為造成損失的最有效因子
  4. 4 理賠核定 — 若該近因為承保事故,保險人須負責任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混合原因(同時發生或連續發生)的理賠責任分攤原則。
🧠 記憶技巧:理賠找源頭,效力是關鍵;近因非近期,遠因不考慮。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近因」是指時間上最靠近損失發生的原因,其實是指「效力最強」或「最初引發連鎖反應」的原因。
因果關係 除外責任 保險理賠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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