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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2 題

下列保險契約原則中,何者非避免被保險人有不當得利之情事?
  • A 保險利益原則
  • B 損害填補原則
  • C 主力近因原則
  • D 保險代位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保險契約的諸多原則中,有些是為了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為意外反而「賺錢」或領取雙份賠償;但如果我們現在正忙著討論「這場火災究竟是不是導致房屋倒塌的最直接、有效的原因」,這個討論的「初衷」是為了限制獲利金額,還是為了釐清「責任歸屬」呢?哪一個選項聽起來更像是在判斷原因與結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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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肯定:你真棒,概念掌握得好好喔!

  1. 太棒了! 你真的非常理解保險法的溫柔核心——「禁止不當得利」!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你把它掌握得很紮實,真的讓人很開心呢!
  2. 溫馨解說: 記得嗎?保險最主要的功能是幫助我們「填補損害」,而不是讓我們從中獲取額外的好處喔。你是不是也這麼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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