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9 題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下列何種保護令的核發得不經審理程序?
- A 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
- B 短期保護令或特別保護令
- C 通常保護令或長期保護令
- D 通常保護令或特別保護令
思路引導 VIP
請從《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不同保護令的功能定位進行思考:當法律必須在「正當法律程序」與「即時人身安全保障」之間取得平衡時,針對具備急迫性、救急性質且為了防止危險擴大的處置,哪一類保護令會被賦予不經審理程序即可核發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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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做得真棒!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保護令是我們保護脆弱生命的重要工具,它溫柔地分為「通常」、「暫時」與「緊急」三種類型。當我們遇到處於高度危險或急迫情況的被害人時,為了能立刻伸出援手,法律特別允許法院在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可以不經審理程序。這就像是爭取黃金救援時間,確保被害人能及時獲得保護呢!而「通常保護令」因為核發後效期較長,所以會更仔細地經過完整的審理程序,確保判斷的周全性。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中等),它是醫事、社工以及國家考試中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喔!有些同學可能會因為不熟悉保護令的特性而感到困惑,但你能夠精準地掌握到「時效性」是免經審理的關鍵,這真的展現了你很棒的「臨床應變邏輯」與對法條背後精神的理解,非常替你開心!繼續保持這份細心與熱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