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8 題
依照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損益計算與衡量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商業有支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者,應於員工在職期間依法提列,認列為當期費用
- B 營業外之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應分別列示。但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得以淨額列示
- C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應分別列示,兩者不能分別列示者,得合併為營業成本
- D 商業對業主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但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其股利應認列為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財務報表中,「營業毛利」是透過「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計算而來的。如果今天有一筆支出,我們分不清楚它是屬於產品生產的直接成本,還是公司運行的行政開銷,為了不讓「毛利率」這種關鍵指標被隨意扭曲,將這筆不確定的支出歸類在「影響毛利」的項目,還是「不影響毛利」的項目會更符合會計的嚴謹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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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於損益計算與衡量之相關規定。根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35條規定:「營業費用,指本期內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應負擔之費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不能分別列示者,得合併為營業費用。」由此可知,當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無法分別列示時,依法應合併為營業費用,而非合併為營業成本。因此,選項C的敘述錯誤,為本題的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