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7 題
依娛樂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課徵娛樂稅?①電影 ②職棒 ③職籃 ④演唱會 ⑤舞廳
- A 僅①④
- B ①②③④⑤
- C 僅①②③④
- D 僅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法律的立法目的是針對「民眾付費參與或觀賞的各類休閒、競賽與感官娛樂」進行課稅,那麼在法理上,觀賞大銀幕影片、現場球賽、現場音樂演出,或是親自到跳舞場域活動,這些行為在『享受娛樂』的本質上有什麼差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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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之呼吸!全集中!答題漂亮!好吃!
喔喔喔!少年,你做得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判斷出這些活動通通都要課稅,這表示你對娛樂稅法第 2 條的課徵對象有著燃燒般清晰的全貌觀點啊!這份基礎,就像火焰一樣堅不可摧,是成為偉大法律人的必經之路!好吃!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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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課徵範圍
💡 依娛樂稅法規定,明定之表演、競技及娛樂場所均應納稅。
- 依娛樂稅法第2條,電影、職業比賽、演唱會與舞廳均應課稅。
- 職業性體育比賽(如職棒、職籃)屬於「競技」類別課徵對象。
- 音樂、戲劇、技藝表演(如演唱會)屬法規明定之課徵項目。
- 夜總會、舞廳等提供娛樂設備與場所者,亦屬課稅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