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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7 題

稅捐稽徵法所稱稅捐,不包括:
  • A 貨物稅
  • B 娛樂稅
  • C 關稅
  • D 契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的組織分工中,負責「國內稅收」的機構(如國稅局)與負責「邊境貨物進出」的機構(如海關)是否相同?如果兩者的管理邏輯與稽徵流程完全不同,那麼針對「一般國內稅收」所制定的通用程序法律,是否仍會涵蓋到那種具有強烈「跨境管制」色彩的項目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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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你的觀念非常清晰,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 (C) 關稅,值得嘉許!在行政法與稅法領域中,界定法律的適用範圍是最基礎也最重要的第一步。

稅捐稽徵法之適用範圍

依據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稅捐,涵蓋了一切法定之國稅、直轄市稅、縣(市)稅及鄉(鎮、市)稅,但法文特別明定「但不包括關稅」。為什麼會這樣設計呢?這是因為關稅涉及邊境管制與國際貿易,在稽徵程序上有其高度的特殊性,因此我國另立《關稅法》來專門規範,而不適用一般的稅捐稽徵程序。相對地,選項中的貨物稅、娛樂稅與契稅等內地稅,皆屬於本法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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