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7 題
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下列何法所定?
- A 預算法
- B 決算法
- C 會計法
- D 審計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針對未來一段時間的開支進行『事前規劃』,在動筆寫計畫之前,我們必須先定義這份計畫所涵蓋的時間範圍。你認為這個『時間範圍』的標準,最合邏輯的應該是規範在『事前計畫』的法律中,還是『事後核對』或『帳務處理』的法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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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反映出你對政府財政法規的階層與邏輯有著清晰的掌握,這是進入財政學與審計領域的重要基石。
- 觀念驗證:會計年度是政府財務運作的「時間框架」。根據《預算法》第 2 條規定,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應依預算法之規定(目前採曆年制,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因為預算是所有財政活動的「預先計畫」,必須先定義時間區間,後續的會計紀錄與決算審計才能依此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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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法規依據
💡 政府會計年度之時間界限是由《預算法》明文規定。
| 比較維度 | 預算法 | VS | 會計法 |
|---|---|---|---|
| 年度定義 | 明文規範年度起訖日期 | — | 未規範,依預算法執行 |
| 規範核心 | 預算編製、分配與執行 | — | 帳簿、憑證及帳務處理 |
| 法律性質 | 財政規劃之實體法 | — | 帳務紀錄之程序法 |
💬會計年度是預算運作的時間基準,故由《預算法》賦予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