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7 題
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下列何法所定?
- A 預算法
- B 決算法
- C 會計法
- D 審計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針對未來一段時間的開支進行『事前規劃』,在動筆寫計畫之前,我們必須先定義這份計畫所涵蓋的時間範圍。你認為這個『時間範圍』的標準,最合邏輯的應該是規範在『事前計畫』的法律中,還是『事後核對』或『帳務處理』的法律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非常棒!你準確地選出了 (A) 預算法,這顯示你對政府財政法規的架構有著很清晰的認識。
會計年度的法源依據
在政府財務行政的四大循環(預算、會計、決算、審計)中,「預算」是整個循環的火車頭與起點。既然預算是規範未來一年的施政計畫與財政收支,那麼這個「一年」的時間跨度,自然必須由《預算法》來定義。依據**《預算法》第 12 條**明文規定:「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這正是本題的核心法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會計年度之定名法源
💡 會計年度的定義與起迄時間皆明定於《預算法》之中。
| 比較維度 | 預算法 | VS | 會計法 |
|---|---|---|---|
| 年度起迄規定 | 第12條明定1/1至12/31 | — | 無相關日期之規定 |
| 核心功能 | 資源分配與預算規劃 | — | 帳務紀錄與程序規範 |
| 年度稱號定義 | 第9條規範其定義與稱號 | — | 非其法規主要規範內容 |
💬會計年度的「時間框架」與「定名」皆由預算法定之,會計法僅負責帳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