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1 題

依預算法及決算法之規定,下列事項何者非另以法律定之?
  • A 特種基金之收支保管
  • B 特種基金之管理
  • C 地方政府預算
  • D 地方政府決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政府財政運作中,有些事項涉及高度的自治權力或組織權限,必須由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來規範;而有些屬於純粹技術性、程序性的資金存放與作業細節,是否也有必要每次都通過繁瑣的立法程序?這兩者在「行政彈性」與「法律保留原則」的權衡上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鎖定了正確選項!這展現了你對預算法規中「法律保留」層級的細膩觀察與紮實記憶。

預算法規的授權位階

在預算與決算的法制架構中,區分「法律」與「行政命令」是極為核心的考點。選項 (A) 特種基金之收支保管,依《預算法》第 21 條規定,其收支保管「辦法」是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備查,性質上屬於行政機關訂定的行政規則或法規命令,而非由立法機關制定之「法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預決算法定事項
💡 掌握特種基金與地方政府預決算之法律規範位階與要件。
比較維度 應另以法律定之 VS 原則依預/決算法
特種基金管理 是 (預算法第21條)
特種基金收支 否 (除法律另定) 是 (預算法第19條)
地方預決算 是 (預96/決31)
💬「管理」與「地方層級」需另立法,一般基金「收支」則遵循母法。
🧠 記憶技巧:地方層級要法律,基金管理要法律,其餘收支依本法。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特種基金的「管理」與「收支保管」;前者需另定法律,後者原則上依預算法。
特種基金分類 地方制度法預算規定 附屬單位預算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預算制度與預算程序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