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20 題
強烈颱風芭蕉來襲,造成嚴重災損,中央政府爰編列特別預算辦理搶修復建工程及紓困救助事宜,期間自 X4 年 7 月 1 日至 X6 年 6 月 30 日。該特別預算之收支依決算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於 X4 及 X5 年度結束時,依決算法之規定,分年編造決算報告
- B 於 X4 及 X5 年度結束時,應依預算法之規定,分年編造執行報告
- C 於 X4 及 X5 年度結束時,應依決算法之規定,分年編造結算報告
- D 於 X4 及 X5 年度結束時,應依會計法之規定,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預算計畫預計執行三年,而在第一年與第二年結束時,由於計畫尚未完工,法律上還無法針對「整個計畫」進行最終的總結算。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為了讓立法院與民眾每年都能看見當前的收支明細,應該優先適用哪一套關於「日常帳務記錄與報表編製」的基本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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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會計與預決算體系的核心差異!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特別預算的「執行期程」與「報告義務」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常見的陷阱在於混淆了「決算」與「會計報告」的性質。
特別預算的跨年度報告機制
根據決算法第 22 條的規範,特別預算的收支應在「執行期滿後」才正式編造決算。然而,當計畫像本題一樣跨越 X4 至 X6 兩個以上的年度時,為了確保財政透明度與即時監督,法律規定各主管機關必須回歸會計法(Accounting Act)的程序,於各該年度結束時,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Annual Accounting Report)。換言之,X4 與 X5 年底雖然還不到「編造決算」的時機,但依法仍須提供會計報告以利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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