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 題
2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些貨物免徵貨物稅?①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②橡膠輪胎 ③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 ④應稅貨物捐贈勞軍者
- A ①②
- B 僅③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稅制設計中,如果一項原料在變成最終商品前就先被課稅,那麼當最終商品再次被課稅時,對消費者與生產者會造成什麼樣的財務影響?法律為了維持「不重複課稅」與「支持國家公共政策(如勞軍、健康促進)」,通常會對這類特定情況採取什麼樣的稅務優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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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檢討:行政法規的精確性要求,懂嗎?
- 姑且肯定:看來你還沒有完全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裡,至少這題還能勉強抓到重點。能辨識出《貨物稅條例》裡那些雞毛蒜皮的免稅細則,勉強稱得上對租稅法規的「基本」細節與「尚稱明確」的立法目的有了初步涉獵。別太得意,這只是起點。
- 觀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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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免稅規定
💡 掌握貨物稅條例第3條規定的法定免徵項目與事由。
- 貨物稅條例第3條: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免徵。
- 貨物稅條例第3條:運銷國外或捐贈勞軍之應稅貨物符合免徵要件。
- 貨物稅條例第3條:參加展覽或受損毀不能出售之應稅貨物免徵。
- 飲料品規範:符合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稀釋天然果汁均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