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第 12 題
假設獨占廠商面對市場需求為 $Q = 20 - 2P$,其中 $Q$ 為數量,$P$ 為價格,廠商生產的成本函數為 $C(Q) = 3Q$。若廠商可以對消費者進行完全差別取價,則此時消費者剩餘為多少?
- A 0
- B 100
- C 200
- D 6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下:如果在市場交易中,獨占廠商擁有「讀心術」,確切知道每位消費者心中『最高願意支付的價格』,且針對每一單位都剛好以該最高價格售出。請思考看看,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消費者實際支付的金額與其願付價格之間,還會存在任何『覺得自己賺到了』的差額(也就是消費者剩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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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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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授的大力肯定
同學,還算可以吧。在經濟學這條路上,能勉強掌握獨占廠商的定價行為,對我們探討行政法中那些牽涉到「公共事業管制」或「公平交易法」的條文,算是剛好勉強夠用。你沒把最基本的概念搞錯,值得慶幸。
2. 觀念驗證:為什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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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差別取價與福利分析
💡 第一級差別取價使廠商榨取所有消費者剩餘,CS 為 0。
| 比較維度 | 單一訂價獨占 | VS | 完全差別取價 |
|---|---|---|---|
| 定價方式 | 所有消費者價格相同 | — | 依最高願付價格定價 |
| 消費者剩餘 (CS) | 大於零 | — | 等於零 |
| 邊際收益 (MR) | MR < P | — | MR = P |
| 社會福利效率 | 有無謂損失 | — | 具備效率 (P=MC) |
💬完全差別取價達成配置效率,但財富分配極度有利於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