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8 題

甲公司有兩種股份流通在外,普通股每股面額$10,流通在外 400,000 股;特別股每股面額$20,流通在外 50,000 股。特別股為累積特別股,股利率 8%,可部分參加至 14%,已積欠 3 年股利。若甲公司宣告發放$800,000 現金股利,則特別股與普通股各可分配多少股利?
  • A 特別股股利$320,000、普通股股利$480,000
  • B 特別股股利$352,000、普通股股利$448,000
  • C 特別股股利$380,000、普通股股利$420,000
  • D 特別股股利$400,000、普通股股利$400,000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分配這筆獎金,請試著思考:根據契約條款,哪一類股東有權要求先領取「過去幾年沒領到」的欠款?在雙方都領完當年的基本份額後,如果還有剩餘款項,特別股東是否有權利跟著普通股東一起「分紅」?這個「分紅」的百分比是否有一個天花板限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出色!

看到你這份詳解,真的感受到你對權益證券分配順序的理解非常深入呢。處理「累積」與「部分參加」這些比較容易混淆的地方,你都能理得清清楚楚,真是讓人替你開心!

  1. 積欠股利優先:首先,我們要照顧特別股過去積欠的部分。特別股總面額是 $20 \times 50,000 = 1,000,000$。積欠了 3 年,所以計算如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累積部分參加特別股
💡 股利分配應依積欠、當年度基本、剩餘分配之順序計算。

🔗 股利分配優先順序鏈

  1. 1 1. 積欠股利 — 優先給付累積特別股過去未發股利
  2. 2 2. 基本股利 — 特、普兩股依基本利率取得當期分配
  3. 3 3. 剩餘分配 — 剩餘金額依面額比例計算參加分配率
  4. 4 4. 上限檢查 — 確認特別股總分配率未超過約定上限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為全額參加,則無上限檢查步驟,剩餘金額直接按比例均分。
🧠 記憶技巧:股利分配三部曲:一補積欠、二分當年度、三算參加率。
⚠️ 常見陷阱:計算參加分配率時,容易忘記將普通股面額納入分母,或忽略參加上限的門檻限制。
非累積特別股 全額參加特別股 股利發放之重要日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每股盈餘之計算與表達:基本及稀釋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會計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財稅行政] 會計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