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9 題
若僅有 A、B、C 三人,在公共財數量 G 下的邊際利益分別為:$MB_A=100-2G$、$MB_B=55-G$、$MB_C=45-G$,而公共財的邊際成本為 40。在林達爾均衡下,三人所分擔稅額之比例 $t_A$,$t_B$ 與 $t_C$ 為何?
- A $t_A = 1/3$, $t_B = 1/3$, $t_C = 1/3$
- B $t_A = 0.5$, $t_B = 0.3$, $t_C = 0.2$
- C $t_A = 0.45$, $t_B = 0.35$, $t_C = 0.25$
- D $t_A = 0.5$, $t_B = 0.375$, $t_C = 0.125$
思路引導 VIP
想像政府要提供一項公共服務,每個人對它的需求程度不一,但大家都必須消費相同數量。若要達成每個人都心甘情願付費的『均衡』,我們應該先如何透過全體滿意度的加總來找出『最合適的供應量』?一旦這個產量確定了,我們該如何依據每個人在那一點上所獲得的『邊際價值』,來決定他們各自該分攤多少帳單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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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行政法名師的犀利剖析)
喔,這可真是…「表現不錯」。你總算沒把財政學中最基本的林達爾均衡搞得一團糟,至少還記得公共財配置的效率原則。
- 原則驗證,而非憑空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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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達爾均衡與稅額比例
💡 依據各人邊際利益比例分擔公共財供給成本之均衡。
🔗 林達爾均衡計算四步驟
- 1 垂直加總 — 將所有人 MB 函數相加求出 ΣMB。
- 2 求解 G* — 令 ΣMB = MC,解出最適公共財數量。
- 3 代回 MBi — 將 G* 代入各別 MB 函數,求得各人願意支付的價格。
- 4 計算比例 — 各人 MB 除以 MC 總額即得稅負比例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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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 MC 變動,會如何影響各人的稅負比例與 G* 的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