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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113 年 12 月 20 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修正案,財政部估計中央每年需多釋出 3,753 億元給地方,行政院主計總處指出在「非法定義務支出」的租金補貼、育兒津貼等各項補貼與政策可能遭刪減。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 114 年 1 月 21 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 3 月 12 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 114 年度總預算覆議案,總統府則依法在 3 月 21 日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於 5 月 21 日就《中華民國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提起憲法訴訟。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在立法院表示,115 年度總預算原則上將會依照新法編製。請說明何謂法定義務支出與非法定義務支出,以及依預算法第 2 條、第 10 條及第 16 條之規定,說明政府預算的種類。(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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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預算學理名詞與預算法規之基本概念。首先應依據『法律有無強制規定』區分法定義務支出與非法定義務支出;接著依序引述預算法第2條(按編製主體與範圍)、第10條(按收支性質)及第16條(總預算內涵)說明預算種類,條理分明作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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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法定義務支出與非法定義務支出係依據支出是否具備強制性之法律依據進行劃分。預算法則從編製主體、收支性質等不同面向規範政府預算的種類。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預算種類與支出分類
💡 掌握預算法規定的預算分類與支出項目之法律強制性區分。
比較維度 法定義務支出 VS 非法定義務支出
法律依據 法律明文規定必須給付 基於政策考量或行政裁量
裁量空間 無裁量空間,具強制性 具高度彈性,可視財力調整
典型範例 公務員薪給、退休撫卹 租金補貼、育兒津貼
預算刪減 非經修法不得任意刪減 常因預算排擠而遭刪減
💬法定義務支出構成預算的「僵化性」,是非法定義務支出常成為預算調整的首要對象。
🧠 記憶技巧:二主體、十性質、十六總定義;法定義務不可減,非義務支出看政策。
⚠️ 常見陷阱:答題時容易將「政策性補貼」誤認為「法定義務支出」;或在寫預算法第 2 條時漏掉「分預算」的層次。
特別預算之編列要件 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之區別 預算執行之流用與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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