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請依據會計法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說明普通公務及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及政府會計之組織分類。並以決算法第 2 條、第 3 條說明政府之決算。(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會計法》與《決算法》之基礎法條記憶。答題時應直接引用題目指定的法條,依序分點說明「普通及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政府會計之組織分類」以及「政府決算之定義與種類」,標題與內容務必與現行法規原文一致,避免用自己推導的分類名稱而失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依據《會計法》與《決算法》之規定,分別說明政府會計事務種類、會計組織分類,以及政府決算之定義與種類如下: 【論述】 一、普通公務及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會計與決算組織分類
💡 依基金性質區分會計事務,並對應預算種類建立會計與決算組織。
- 會計法第5、6條:依基金別分普通與特種公務(含營業等6類)。
- 會計法第9條:會計組織分總、單位、分、附屬單位、附分5級。
- 決算法第2條:決算種類應對應預算種類,層級與會計組織相同。
- 決算法第3條:依預算法編有特別預算者,應編造特別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