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請依據會計法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說明普通公務及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及政府會計之組織分類。並以決算法第 2 條、第 3 條說明政府之決算。(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屬於純法條背誦與論述題。第一步依會計法第5、6條說明基金劃分及六種特種公務會計,並依第9條列出五種會計組織分類;第二步則依決算法第2、3條,說明與預算相對應的五種決算種類及特別決算,分段標示以利閱卷。
會計與決算組織分類
💡 依基金性質區分會計事務,並對應預算種類建立會計與決算組織。
- 會計法第5、6條:依基金別分普通與特種公務(含營業等6類)。
- 會計法第9條:會計組織分總、單位、分、附屬單位、附分5級。
- 決算法第2條:決算種類應對應預算種類,層級與會計組織相同。
- 決算法第3條:依預算法編有特別預算者,應編造特別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