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請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未逾三十日者,有關滯報金之處罰規定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營業稅法第49條關於未依限申報但未逾30日之滯報金處罰規定。須答出加徵比例、起算方式及金額上下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營業人未逾三十日申報銷售額之滯報金處罰規定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小題 (二)

適用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若申報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應如何處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重點在於營業稅溢付稅額的處理方式。依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原則上留抵次期,但在三種特定情況下(零稅率、固定資產、註銷登記)應予退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營業人申報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時,即產生「溢付稅額」,其處理原則為「原則留抵、例外退還」。 【論述】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處理方式如下:

小題 (三)

甲公司 114 年 3-4 月在國內銷售應稅貨物銷售額 3,600,000 元(不含稅)、外銷 1,200,000 元;當期進貨及費用 6,000,000 元(不含稅),其中包括交際費 200,000 元(不含稅);另購置機器設備 1,500,000 元(不含稅),均取得合法憑證。上期累積留抵稅額 10,000 元,請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之本期應繳(應退、留抵)稅額。(請詳列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營業稅額之計算。須先剔除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交際費),計算出當期銷項稅額、得扣抵進項稅額與溢付稅額。接著依零稅率及取得固定資產計算得退稅限額,最後判定本期應繳、應退及留抵稅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解題關鍵】區分不得扣抵進項稅額,並計算得退稅限額,以決定應退或留抵稅額。 【解答】 計算:

📝 營業稅計算與申報罰則
💡 依銷項扣減進項原則計算稅額,並區分溢付稅額留抵或退還之情形。
  • 滯報金:逾期未滿30日按稅額加徵1%(2日計),最高1.2萬(稅法49)
  • 進項扣抵:交際應酬、酬勞員工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稅法19)
  • 溢付稅額:原則留抵下期,例外(外銷、固定資產)准予退還(稅法39)
  • 零稅率應用:外銷貨物適用零稅率,其進項稅額可申請退還(稅法7)
🧠 記憶技巧:滯報兩天加一趴,最高一萬二;交際不能抵,外銷固定退。
⚠️ 常見陷阱:計算題常誤將交際費列入進項扣抵;申論時易遺漏溢付稅額『原則留抵、例外退還』的法條要件。
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項目 零稅率與免稅之區別 怠報金之處罰標準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概要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