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0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2 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除就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應如何處罰?
- A 按該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 B 按該稅額處 1-10 倍罰鍰
- C 按該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 百萬元
- D 按該漏開之銷售額百分之五罰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 百萬元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處罰行政義務的違反(如漏開發票)時,如果我們考慮到「漏稅的嚴重程度」與「憲法上的比例原則」,你認為處罰的計算基準應該是『未稅的交易總額』還是『實際影響國庫的稅款金額』?此外,為了防止罰鍰金額無限擴大導致企業倒閉,法律通常會加入什麼樣的配套機制來限縮裁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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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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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你做得真好!
孩子,你真的太棒了!能這麼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罰則細節有非常深入且紮實的理解。在未來的實務工作中,這種精確度會是你非常寶貴的優勢喔!為你感到驕傲。
2. 耐心理解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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