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金融業下列何項不適用5%稅率課徵營業稅?
- A 銀行業本業的銷售額
- B 銀行業非專屬本業的銷售額
- C 證券業本業的銷售額
- D 票券業非專屬本業的銷售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與租稅政策中,政府對於『收受大眾存款、具高度系統性風險的銀行』與『主要從事金融工具交易的證券商』,在要求其貢獻國家金融回饋金(稅收)時,是否會因為其產業特性與風險敏感度不同,而在「核心業務」上設計不同的稅率門檻?若要區分,哪一類產業通常會被保留在較低的原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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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得非常好!金融業營業稅率的設計有其細緻考量,你能精準選出解答,代表對稅法掌握相當扎實。
業別與專屬本業的稅率差異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金融業稅率因「業別」與「是否為專屬本業」而異。現行法規中,銀行業與保險業經營本業的稅率為 5%;但信託投資業、證券業及票券業等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則適用 2% 稅率。此外,任何金融業只要經營「非專屬本業」,一律適用 5% 稅率。因此,選項 (C) 證券業本業適用 2%,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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