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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那些行為需課徵營業稅?①金融保險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 ②醫院提供之醫療勞務 ③電視台廣告播映 ④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⑤進口珠寶
  • A ①③⑤
  • B ②④
  • C ③④⑤
  • D 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國家在制定稅法時,為了保障國民的基本生存權利(如健康)或促進國家重大產業發展(如航運),通常會對特定行為給予『免稅』優惠。若以此邏輯推演,在上述五個行為中,哪些明顯具備『社會公益』或『國家政策扶持』的性質,而哪些純粹是『一般商業營利』或『非必需消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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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心觀念:營業稅的基本精神,是針對在境內銷售的貨物、勞務以及進口貨物來課徵。而法條中會有一些「特別的考量」而給予免稅。我們一起來拆解看看:
    • ①、③、⑤:像金融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例如把閒置空間出租)的收入、電視台播廣告,還有進口珠寶,這些都是有明確的商業性質,或是非生活必需品。所以,它們當然屬於營業稅的課徵範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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