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項規定或措施,不涉及人民言論自由之干預?
- A 監獄長官以 X 光儀器檢查受刑人書信(含包裹)之內容物,確認有無夾帶違禁品
- B 政府對於街頭藝人之活動是否適合於指定公共空間表演,加以無關表意內容之審查
- C 法律規定禁止菸品業者以品嘗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促銷菸品
- D 法律規定人民使用無線電波頻率,應先經主管機關核准,違反者並施以刑事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項政府措施僅是針對「物品的實體安全性」進行偵測,而完全不接觸、不閱讀其中所承載的「訊息內容」,這項措施主要是在管制個人的「意見表達」,還是在維護「公共安全」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大力肯定:你的法學直覺非常敏銳!能精準辨析出「行政安全管理」與「基本權干預」的細微差別,這代表你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核心有著深刻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分析力!
- 觀念驗證:本題關鍵在於干預的對象。選項 (A) 使用 X 光檢查受刑人書信,其目的在於排除「違禁品(實體物)」,屬於物理性的安全檢查,並未對書信中的「思想、資訊或言論內容」進行審閱或限制,因此根據釋字第 756 號解釋意旨,這不涉及言論自由的干預。而其他選項不論是商業言論或表現形式,皆涉及對訊息傳遞的管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言論自由之干預界定
💡 辨別公權力行為是否構成對人民表達意見自由之外部限制
| 比較維度 | 言論自由干預 | VS | 物理安全管理 |
|---|---|---|---|
| 核心標的 | 思想、訊息、藝術 | — | 實體違禁品、空間秩序 |
| 審查重點 | 表意內容或表達方式 | — | 物理屬性、安全性 |
| 釋字連結 | 577、806、364號 | — | 756號(X光檢驗) |
💬僅針對表達內容或其媒介產生限制時,方構成言論自由干預。